专家学者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言献策中国税务学会会长钱冠林指出,税收工作同其他各项工作一样,也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同发展阶段,逐步深入而不断前行的。1979到1981年,为配合国家的对外开放,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一套基本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并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1983年起,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1984年10月,全面实施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从而实现了以税收为标志的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改变。199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税制改革,确定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货物和劳务税制,改革了所得税制,调整了其他税收,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税制。同时,还进一步推进了税收征收管理改革和税务机构改革。钱冠林说,这些改革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加强宏观调控,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改革不断深化。党的十九大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税收改革也迈上了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