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工作随改革开放不断前行改革开放为税收改革发展创造了广阔的舞台,税收改革发展又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强的支持和保障。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了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的作用。 中国税务学会30日召开“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回顾与展望税收学术研讨会”,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税收工作的伟大成就,从税收理论研讨的角度进行专题研讨,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建言献策。 中国税务学会会长钱冠林指出,税收工作同其他各项工作一样,也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同发展阶段,逐步深入而不断前行的。 1979到1981年,为配合国家的对外开放,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一套基本适用的涉外税收制度,并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1983年起,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1984年10月,全面实施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从而实现了以税收为标志的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改变。 199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税制改革,确定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货物和劳务税制,改革了所得税制,调整了其他税收,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税制。同时,还进一步推进了税收征收管理改革和税务机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