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与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核算的比较l、所遵循的会计核算制度比较 我国目前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次:靠前层次是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层次是 会计行政法规,如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同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层次是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我国按照企业的性质和规模,分别建立和发布<企业会计制度》(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金融企业会计制 度》(于2001年11月27日发布)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企业 和小企业外的其他企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的金融企业。所以文中所比较的金融企业所遵循的是(金融 企业会计制度》,而商品流通企业遵循<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科目比较 由于各类金融企业的业务有较大的差异,所以2001年发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模 式进行,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统一的“会计科目表”,下面以金融企业中的银行业会计科目表为例与商品流通 企业会计科目表的异同进行比较. 从相同点而言,两者会计科目表都包含四大类,即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另 外,要说明的一点是银行业为了核算的需要,在以上四类的基础上又加上一类,为资产负债共同类,包括系统内联行往 来、清算资金往来、外汇买卖等科目。 两者大类科目基本相同,但同时也存在许多的差异。比如: (1)资产类:银行业根据其自身的业务特点,设置了“存放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等科目,而商品流通企业 设置的则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商品流通企业设置“物资采购”、“原材料”、“商品进销差价”、“委托代销商 品”等存货类科目,而银行业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存货,扩展到整个金融企业,除了自营买人待售的证券可作为一种金融 商品,在核算上与一般物质性商品有某些相似之处,可视同企业的一种特殊存货之外,其余金融企业就不存在一般意义 上的存货,没有供消耗或使用的和在加工中的物质性商品。 (2)负债类:银行业设置“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向银行借款”、“同业 拆放”等科目,而商品流通企业则设置“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代销商品款”等科目。 (3)所有者权益类:两者相同,都设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科目。 (4)损益类:商品流通企业设置“主营业务收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财务费用” 等科目;而银行业收入和费用没有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之分,设置了“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 “汇兑收益”、“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汇兑损失”等科目。下面以收入为例进行比较:商品 流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和代购代销收入;银行业营业收入的划分方法,体现了银行业经营业务及其 收入形式多样化的特点,并且与营业额计算口径相一致,但是这种划分不以其业务内容为依据,如:“手续费收入”表明 的仅为收人的形式,但其所包含的复杂的业务内容就没有得到体现。 |